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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问答

1、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治疗是否必须在本人定点医院就诊?

答:是的,所有恶性肿瘤患者都必须在本人定点医院就诊,在本人非定点医院就诊,不能享受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待遇。

2、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治疗最多可选定几家医院?医院有级别限制吗?药店可否定点?

答:恶性肿瘤患者根据门诊治疗的需要最多可选定三家医院,医院无级别限制,药店可选定一家。在药店购药前,必须先到本人定点医院就诊,持定点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加盖外配处方章),再到定点药店购药。

3、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治疗分几类?待遇有差别吗?

答: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治疗分为门诊辅助治疗门诊专项治疗门诊辅助治疗一个自然年度医保基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如病情需要,采取门诊专项治疗的,其中门诊放疗和日间化疗一个自然年度医保基金补助最高可达15万元;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一个自然年度医保基金补助最高可达10万元。

4、恶性肿瘤患者门诊专项治疗特指哪些?

答: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主要指两大类:一类是门诊放疗和日间化疗(日间化疗指:静脉或介入化疗);另一类是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指:乳腺癌或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肾癌或黑色素瘤免疫治疗;口服化疗、膀胱灌注、骨转移治疗和晚期镇痛治疗等使用的针对性药物)。

5、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就诊如何知道自己应享受门诊辅助治疗还是门诊专项治疗的待遇?

答:每次挂门特号就诊时,均应主动询问本人的经治医生,此次就诊可否享受门诊专项治疗待遇。如需要门诊专项治疗的,先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办理登记手续。

6、恶性肿瘤患者门诊专项治疗在哪里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是否要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答:在本人已选定的三家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具有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指定医院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无须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7、恶性肿瘤患者门诊专项治疗指定医院是否必须在本人选定的三家定点医院中选择?

答:是。

8、如果恶性肿瘤患者本人选定的三家定点医院均无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资质,怎么办?

答:必须携带《门特专用病历》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定点医院的变更手续,将有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医院变更为本人定点医院后,再到该院办理门诊专项治疗的申请登记手续。

9、恶性肿瘤患者门诊专项治疗每次治疗期限是如何确定的?治疗期限结束后可否再次提出申请?

答:恶性肿瘤患者门诊专项治疗项目和单次治疗期限均由指定医院的专科经治医生初定,科室负责人复核,医院医保办审核后确定。单次门诊专项治疗结束后,经治医生根据患者的治疗需要,可再次为其申请门诊专项治疗

10、恶性肿瘤患者未在指定医院办理门诊专项治疗登记手续,能否享受门诊专项治疗待遇?

答:不能。恶性肿瘤患者在本人定点医院就诊,未在指定医院办理门诊专项治疗登记手续,不能享受门诊专项治疗待遇,只能享受门诊辅助治疗待遇。

11、恶性肿瘤患者在指定医院办理了门诊专项治疗登记手续,在登记的治疗期限内,到本人定点的其他两家医院就诊或到本人定点药店购药,是否也可享受门诊专项治疗待遇?

答:不可以。只能享受门诊辅助治疗待遇。

12、恶性肿瘤患者在指定医院已办理了门诊专项治疗手续。如果登记的治疗期限已过,未重新申请门诊专项治疗,仍到该指定医院就诊,是否也可以享受门诊专项治疗待遇?

答:不可以。门诊专项治疗待遇仅限指定医院登记的治疗期限内享受。

13、恶性肿瘤患者在指定医院已办理了门诊放疗和日间化疗手续。在登记的治疗期限内,到该指定医院专科因恶性肿瘤疾病就诊,所有与肿瘤相关的医疗费用是否均纳入放疗和日间化疗待遇?

答:是。

14、恶性肿瘤患者在指定医院已办理了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手续。在登记的治疗期限内,到该指定医院专科因恶性肿瘤疾病就诊,所有与肿瘤相关的医疗费用是否均享受针对性药物治疗待遇?

答:不是。只有针对性药品(见附表2)费用享受针对性药物治疗待遇,其他医疗费只能享受门诊辅助治疗待遇。

15、恶性肿瘤患者在定点医院就诊或定点药店购药时,每次都必须提供《门特专用病历》吗?

答:是。每次必须提供《门特专用病历》,并主动要求经治医生做好就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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